第三百八十八章 行走四方-《剑来陈平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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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柔自认可以遭受世间万般苦,身躯皮囊挨上千刀万剐也好,死后神魂被点灯也罢,都熬得住,唯独朱敛这种视线,让她束手无策。
朱敛突然凑近些,石柔赶紧挪开数步。
朱敛轻声笑道:“你这副体魄我摸得出来,应该不是女子之身,给人施展了仙家障眼法,的的确确是个男子身躯……”
石柔冷声道:“朱老先生真是慧眼如炬。”
朱敛继续道:“那么敢问小姐芳龄?”
石柔心中一颤,“你在开什么玩笑?”
朱敛脚步不停,转头笑望着石柔,“我朱敛看人看心,皮囊俊丑,其实没那么重要。”
石柔几乎要疯了。
石柔快步向前,打算“投靠”陈平安。
朱敛这次没有跟上,就在石柔背后微笑道:“只看姑娘走路时天然流露的风情,哪怕故意遮掩,仍是给我瞧出了腰肢拧转如柳枝摇曳的滋味,所以我敢断言,姑娘生前必然是一位美人!”
石柔真疯了。
陈平安只得转头,仗义执言道:“行了,朱敛你收敛点,以后不许拿此事调笑石柔。”
朱敛立即点头,“老奴记下了。”
裴钱有些迷糊,师父也学会自己的变脸神通啦,方才转头前,脸上还带着笑意呢,一转头,就严肃许多。
陈平安回头后,对裴钱眨眨眼。
裴钱立即以眼神示意自己懂了。
裴钱偷着笑,我们师徒,心有灵犀哩。
————
藕花福地。
南苑国京师的某些有心人,都注意到了状元巷附近的那栋宅子,出现了一位仅凭相貌、气度就可以断定为谪仙人的年轻人。
他深居简出,每次外出露面,要么手持折扇,要么拎着一壶酒,悠闲散步,不会走远,而且路线固定,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条街巷。
他名叫陆抬,不知通过什么门路,从京城教坊陆陆续续买了几名出身官宦的妙龄少女,作为奴婢,金屋藏娇在那栋僻静宅子,不过说实话,论姿容,那些美婢其实还不如他这个主人。
陆抬跟附近那座学塾的教书匠,种老先生,讨要了一名长相过得去的南苑国女谍子,作为他跟朝廷传递消息的桥梁,省得他在宅子和皇宫之间飞来飞去,南苑国皇室多没面子。
今天拂晓时分,陆抬走出宅子,合拢折扇,轻轻敲打手心,当他走过街巷拐角,很快就从一间绸缎铺子走出位妇人,小心翼翼走到陆抬身边,没敢多看这位世间罕见的贵公子,她害怕自己深陷其中,某天连家国大义都能不管。世间男人好美色,女子不一样?谁不愿意看些赏心悦目的风景?
这位曾经深入塞外腹地的老资历谍子,一身市井殷实门户妇人的装束,轻声道:“陆公子,最新的十人榜单,敬仰楼那边已经出炉,即将传遍四国朝野,只是这次没有详细的名次,有些奇怪,我们衙门这边觉得应该是登榜新人太多,相互之间又无比试记录,所以暂时无法给出确切的名次。”
陆抬目视前方,微笑道:“说说看。”
妇人嗓音轻柔,“除了陆公子和我们国师大人之外,还有湖山派掌门俞真意,鸟瞰峰剑仙陆舫,前不久从我们这边离开的龙武大将军唐铁意,臂圣程元山,已经还俗的前白河寺老禅师。此外四人,都是新鲜面孔,敬仰楼给出了大略背景和出手。”
陆抬点点头,“说说看。”
一位首次现身于某座湖边的年轻道人,无名无姓,疯疯癫癫,反反复复说着谁都听不懂的一句话。
一个将簪花郎从春潮宫驱逐出去的青衫书生,约莫三十岁,似乎精通仙家术法,扬言三年之后,要与大宗师俞真意一较高下。
一名自称南苑国方士之祖的高大老人,穿着与口音,确是我们南苑国早期风格,此人如今正往南苑国赶来,说他已经完成了皇帝密令,一路上收取了十数位弟子。
一位赤手空拳的中年武夫,侏儒体型,出现在塞外边境上,杀戮成性,性情乖僻,所到之处,全凭喜好,一通滥杀,死在他手上的无辜百姓已经多达数百人,草原四百精骑围杀此人,给他杀了一干二净。
妇人又道:“除了公子在内天下十人,还有副榜十人,我们皇子殿下,簪花郎周仕,都位列其中。”
陆抬晃了晃折扇,“这些无需细说,意义不大。将来真正有机会挤掉前十的人物,反而不会这么早出现在副榜上边。”
妇人识趣停步。
陆抬走在一条恢复市井热闹的大街上,早前有人在这里,一人对峙各方大宗师,打了个天翻地覆慨而慷,动静极大,南苑国京城百姓都有所察觉,所以如今成为了一处外乡江湖人士,必须来此瞻仰的武林圣地,只是这些江湖豪侠、门派高人,清楚此处必然有南苑国谍报眼线盯着,反而不敢造次,一般都是走完了这条街就离开。
先前就有魔教中人,借此机会,鬼鬼祟祟,试探那座于魔教而言极有渊源的宅子,无一例外,都给陆抬收拾得干净,要么被他拧掉脑袋,要么各自帮他做件事,活着离开宅子附近,撒网出去。一时间分崩离析的魔教三座山头,都听说了此人,想要重整山头,而且给了他们几位魔道巨擘一个期限,若是到时候不去南苑国京城纳头便拜,他就会一一找上门去,将魔教三支铲平,这家伙猖狂至极,甚至让人公然捎话给他们,魔教如今面临灭门之祸,三支势力应当同仇敌忾,才有一线生机。
天色尚早,街上行人不多,市井烟火气还不算重,陆抬行走其中,抬头看天,“要变天了。”
一座藕花福地,难不成要变成一座小洞天?这得花费多少颗神仙钱?这位观主的家底,真是深不见底啊。
陆抬拐入一条小巷子,刚好遇见那位去私塾读书的孩子,曹晴朗。
陆抬停步笑问道:“今天怎么早了些?”
曹晴朗有些脸红,道:“陆大哥,昨天去衙门那边领了些银钱,昨夜儿就特别想吃一座摊子的馄饨,路有点远,就要早些去。陆大哥要不要一起去?”
陆抬笑着摇头,“我不太爱吃这些,你自己去吧。”
曹晴朗告辞小跑离去,停步转身,“对了,陆大哥,我昨天回家路上,给你买了壶酒,就放在桌上了,自己喝啊。”
陆抬点点头。
他是有曹晴朗宅子钥匙的。
曹晴朗转身跑出巷子。
与人言语时,曹晴朗这个孩子,都会特别认真,所以曹晴朗是绝对不会一边跑一边回头说话的。
陆抬走向那栋宅子,开了院门,果然正屋桌上放了一壶酒,七钱银子,对于吃一碗馄饨都要思量半夜的曹晴朗来说,不便宜了。
陆抬拿过了酒壶,拎了条板凳坐在门槛外,手腕一拧,手心多出一只散发出酒酿醇香的小虫子,打开酒壶,将这种名为酒虫的小家伙丢入壶中,然后慢慢等待这壶酒水,以极快速度,沉淀出等同于窖藏、埋放数十年醇厚的美酒口感。
陆抬轻轻摇晃手中酒壶,满脸笑意。
第一次找到曹晴朗,陆抬就开门见山。
“我叫陆抬,陆地的陆,抬起的抬,是陈平安的朋友,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好朋友。”
当时那个孩子的眼睛,立即亮了起来。
后来陆抬说了些陈平安的事情后。
曹晴朗就喊他陆大哥了。
然后陆抬就有了这栋孤零零宅子的钥匙。
有一次,陆抬笑着问曹晴朗,“你想不想成为陈平安那样的人?”
“想!”
“那想不想比陈平安更好?”
“不想。”
“是不敢想?觉得太难,差了太多?”
“就是不想。”
在那天闲聊之后,拿了钥匙却没有自己开门入院的陆抬,就经常来这边坐着,有曹晴朗身在私塾的时候,也有曹晴朗在家中晨读时分,陆抬一开始会给需要自己开灶烧火做些米粥吃食的曹晴朗,带些精致吃食当早饭,可是曹晴朗吃了两次后,第三次终于忍不住,很一本正经地与陆抬说了些心里话,说他如今领着衙门那边的钱财,学塾束脩,柴米油盐,都够用了。
陆抬耐心听完曹晴朗这个孩子的肺腑之言后,就笑问道:“那以后可就真吃不着这几家百年老店的美食了?不后悔?”
曹晴朗有些难为情,赧颜笑道:“若是真的很嘴馋,实在忍不住,也会跟陆大哥说一声。”
陆抬哈哈大笑,说没问题。
只是在那之后,直到今天,曹晴朗唯一嘴馋的,仍是一碗他自己买得起的馄饨。
所以陆抬今天有些开心。
竟然在藕花福地这么个小地方,给他找着了一个很像那家伙的曹晴朗。
有趣有趣。
陆抬终于觉得这趟藕花福地之游,让自己的心气上生出些劲头来。
回到宅子,莺莺燕燕,环肥燕瘦。院落各处,一尘不染,道路皆都以竹木铺就,给那些婢女擦拭得亮如明镜。
一路上有三位因为陆抬而脱离苦海的婢女,先后与陆抬这位恩公和主人,打招呼。
方式有些奇怪,是些陆抬教她们从书本上搜刮而来的溢美之词。三名妙龄少女本就是教坊戴罪的官宦小姐,对于诗词文章并不陌生,如今古宅又藏书颇丰,所以不难。
所以有人说公子诗词,如初发芙蓉,自然可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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