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二章给扭约一点小小的震撼-《这个明星疑是精神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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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韩舟在非洲拍摄的时候,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已经全面上架了。

    整个北美都能买到它。

    而在欧陆,大城市的书店,都能买到这本书。

    并且,店主都把《雾色斗篷》和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放在一起。

    扭约。

    穿着大衣的莫琳来到了书店。

    让她感觉很意外的是,大雪下的书店,居然人满为患。

    莫琳整个人都傻了。

    从她读大学起,就认识到,米国人并不喜欢看书,书店没什么人。

    就算有,也是去买《水果总裁的一生》《凯撒宫赌场到脱衣舞会写真纪实》这种书的。

    但是今天,很多人都在现场排队买书,人满为患。

    并且,这些人压根没有打开书看一眼,直接就拿书付钱了。

    生怕买不到。

    莫琳疑惑着上前:“你好,这是什么书?”

    眼前大学生模样的卷毛青年扬了扬手中的书。

    书的封面是一辆火车的黑白图片。

    血色的大字写着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。

    莫琳更惊讶了。

    这是什么?纪实文学?

    居然这么多人在这里排队买纪实文学书籍?这不米国!

    其实,米国书籍销售量还是可以的,主要是没有盗版,所以各种畅销书销量都很高。

    但是,看书的永远是那些人。

    今天这么多人挤在这里买书,莫琳还以为是某个记者调查了某一桩米国大案,出了一本书。

    但是,排队期间,莫琳听到了一些东西,感觉并不是这么回事。

    旁边的人:“终于买到了,估计有一半的人第一波买不到书,得等后天吧。”

    “谁能想到突然下大雪,书籍没法运送,导致销售期延后了三天呢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韩神这一次不知道会带给我什么震撼。”

    “班克斯是很厉害,但是这一次找错了对手了,两本书我都看了十页……已经输了。”

    一本侦探,还没看到最后一页,只是看了个开头,就已经输了,那到了后面,差距就更大了。

    写书这一行,是要靠天赋的,前面都差得远,后面更是会体现智商上的差距。

    终于,莫琳排到了第一个。

    店员压根没工夫说话,莫琳看没人要为自己服务的样子,只能扬了扬手:“给我书。”

    店员看都没看莫琳,左手一本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右手一本《雾色斗篷》直接递给了莫琳。

    “三十二美刀。”

    莫琳愣了一下,这个价格……似乎不像是纪实类书籍啊。

    这貌似是的价格。

    看了一眼,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二十美刀,《雾色斗篷》十二美刀。

    《雾色斗篷》大概比没有版权的那些书籍价格贵了两美刀。

    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大概是最贵的单本的价格。

    莫琳摆了摆头,直接付了钱,然后抱着书离开了。

    扭约的天空,大雪狂暴的落下,寒风刺骨。

    莫琳被冻得耳朵和鼻头通红,才回到了自己在扭约的公寓。

    一个打开窗,就能看到中央公园的公寓。

    放下书,莫琳听了一下电话留言。

    “嗨,亲爱的……电话留言吗?我诚心的道歉,一起晚餐好吗?就在老地方,等你。”

    莫琳直接把电话线都给拔了,然后躺在了沙发上。

    在这座没有人情味的城市,一个白领、金领日子很难过。

    如果遇到了讨厌的人,而第一眼没有辨别出来,那就更难过了。

    在这里生活,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了解一个人。

    只是某一次巧合,某一个小事情,也许一段感情就开始了,然后就是天崩地裂。

    莫琳顺手拿起一本书:“只有书籍不会辜负我。”

    躺在沙发上,屋里气温高起来了,莫琳脱下了围巾,把大衣一丢,穿着靴子躺在沙发上,翻开了书。

    看了一会儿书,莫琳看到了手机上的新消息。

    大雪变成了暴雪,暴雪变成了雪灾,从今天起,停工至少五天。

    莫琳翻了个身,让自己躺的更舒服:“太好了。”

    然后继续看书。

    手中这本书,让莫琳感觉很奇怪。

    侦探吗?

    花了两天,莫琳硬啃完了《雾色斗篷》,毕竟没有别的地方能去了。

    看到最后,莫琳还是挺满意的。

    这本写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。

    大概就是在英伦,某个警员有一天接到了报案,有人死了。

    时间是二十世纪后半页。

    看到死者的症状,警员怀疑他是中毒死亡的,然后就去查究竟是什么毒。

    而解刨医生说是某种植物毒素,英伦没有的某种植物的毒素。

    经过大量查阅资料,警员知道了这种毒属于夹竹桃。

    夹竹桃是一种原产于阿三国的热带植物,在英伦很少见。

    只有一家专门用温室培养植物的植物园有。

    于是,警员就到这里查询线索。

    然后他就听说了一个斗篷人的故事。

    这个斗篷人,最近经常出现杂植物园,但是他每次都穿着斗篷,非常奇怪。

    警员觉得这个消息很值得探寻,于是就去寻找这个人。

    这一天,警员又接到了报案,又一个人死了,又是夹竹桃。

    这一次,警员看到了那个传说中的斗篷人。

    而这个人,其实是一名侦探。

    当然了,警员和他不打不相识,最后互相打了一架,才搞清楚这一点。

    两个人确定,对方也在查自己要查的案子。

    但是,因为打过一架,所以互相不爽,并没有互通消息。

    两人分别去查案。

    而两个死亡的人本身也是认识的,都是英伦老贵族。

    属于那种有贵族身份,但是没有钱那种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曾经到过米国,认识了一个富商大小姐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英伦落魄贵族,和米国暴发富,有联姻的传统。

    所以,这人回归后很有钱,大家都觉得他是骗到了某个富商寡妇。

    而另外一个贵族,则是稍微有点家产的。

    两个人之间还有情敌关系。

    案情进一步更复杂了。

    莫琳看了足足两天,看到最后,才发现,故事有点无厘头。

    其实一切的答案很简单。

    那个先死亡的落魄贵族,并没有去米国,他根本没钱去米国,他去了阿三国,在曾经的殖民地打工,因为觉得丢人,所以谎称自己去了米国。

    而他回来后,疯狂的花钱,让别人以为他很有钱。

    某一次聚会中,第二位死者跟他提起了英伦现在流行喝花茶的事情。

    并且炫耀自己有钱采摘最新鲜的花瓣泡茶。

    而第一位死者为了炫耀,找来了一枝花,说是地中海产的四季桂花,并且说这是从意呆利空运过来的。

    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泡了什么。

    他泡的正是他在阿三国带回来的鲜花——夹竹桃。

    夹竹桃的花,花粉,哪怕是枝叶,都有剧毒,泡水就能让误服的人死掉。

    而第二位贵族更傻叉。

    在第一位贵族死后,举办了葬礼。

    他们曾经一起最求过的恋人提起了四季桂花的事情,并且很可惜自己没喝到。

    于是这位贵族兄,就问植物园的人买四季桂花。

    结果,植物园的小工,偷来了夹竹桃,当做四季桂花卖给了他。

    而他邀请女人喝下午茶,才知道女人已经动身去了米国。

    所以,他独自享用了‘四季桂花茶’,然后死了。

    其实,侦探早就知道了两个死者的关系,但是并不知道夹竹桃的事情。

    而警员知道夹竹桃的事情,但不清楚两个死者的关系。

    两个死者的死亡是个黑色幽默。

    而警员和侦探一起查案比谁先破案,也是个黑色幽默。

    莫琳看完后总觉得很奇怪。

    这侦探,有关爱情的部分,写的不太行,有关人际交流的事情,写的也不太行。

    案件本身,也并不复杂。

    但是,用语言文字引导,让人觉得案件很离奇。

    但是,这样一来,最后揭秘的时刻,就显得没有意思,让人有点失望。

    莫琳看完后,脑子足足清空了一天,看了一天的电视,肥皂剧,才想起了另一本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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