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十六、休妻-《刑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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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是的大人,我妹妹梅子在四年前嫁到了王家村......”

    于大拿的妹子梅子是四年前嫁到了王家村的,由于最近一年于大拿的父母身子不是太好,而这梅子也是个孝顺的孩子,虽然已经嫁了人,但隔三岔五还是会抽空回来看看父母的。

    但最近半年,妹子梅子突然就不回来了,一开始,于大拿还以为是梅子婆家人不乐意了呢,也就没有太过于在意。

    但最近于大拿的母亲身体是越发的虚弱,前几天都已经落床了,母亲有些想念梅子了,便打发于大拿去王家村看看梅子,想和亲家商量商量,看看能不能让梅子回家住几天。

    看着母亲那一天不如一天的身体,于大拿背着一张野菜饼子就去了张家村,可到了妹夫家一看,哪还有自己的妹妹了啊,妹夫怀里搂着别的女人。

    “我之前还以为是妹夫娶了妾室,可谁知这竟然是续了弦,我就质问我那妹夫,我妹子梅子哪去了?”

    “可那个王八蛋却说,她已经将她休了,他也不知道梅子哪里去了。”说到这里,于大拿既愤怒又伤心。

    “休了?以什么理由休妻的啊?”张锲修问道。

    古代无论是纳妾还是休妻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,先不提纳妾的条件,就说说休妻,根据《大明律》,这休妻是要讲究“七出”的。

    何为“七出”,不顺父母、无子、淫、恶疾、嫉妒、多口舌、盗窃,这便是七出,犯了其中任意一条者,便可以休妻了。

    “以不顺父母。”于大拿痛苦的说道。

    不顺父母,便是指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,在古代,这女子出嫁之后,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要胜过自身父母,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,所以才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。

    由于这梅子经常回家探望生病的父母,要说她不顺父母也是能说的过去的。

    于大拿痛苦了一会儿后,带着哭腔的说道:“可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三年多了,我妹妹这应该在三不去当中啊。”

    又何为“三不去”?

    “有所娶无所归”,“与更三年丧”,“娶时贱后贵”,这便是三不去,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,哪怕是犯了七出,这妻子也不能轻易被休的。

    而梅子这种情况是符合“与更三年丧”这一条的,既是梅子已经与丈夫一起为父母守了三年的孝,这样的妻子是不能休的。

    这么看来,这于大拿的妹夫,是触犯了《大明律》的“三不去”的。

    根据《大明律》里面关于离婚这一条中,可是有特别强调了“七出三不去”的,如果男子违背了“七出三不去”中的规定,而强行离婚,那么就要被杖责八十,之后,官府还会宣布这离婚无效的。

    张锲修看着公堂下于大拿这一人,便问道:“那今天这被告怎么没来?”

    于大拿看着张锲修,慌忙说道:“大人,今天我来这儿,并不是想要告我那妹夫,而是想要寻找我那失踪的妹妹。”

    说着,于大拿又哭了,“眼看老母就要......而梅子又不见了,我可怎么向老母交代啊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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