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-《无声的证词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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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黄支队惊愕地看着我,愣了一会儿,转头对侦查员说:“去办吧。”

    黄支队看着侦查员离开观察室,对我说:“你这样说是不是武断了些?如果因为你的直觉改变了侦查思路,可不是小事。”

    我摇了摇头,说:“不仅是直觉,我觉得死者的损伤有些奇怪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说她额头上那些密集的小创口?”

    “是的,”我说,“如果不是用药致晕死者,在死者清醒状态下同时形成额部创口和颈部损伤,除非这件事不是一个人做的。如果是刘伟想杀她,不需要找个帮手那么麻烦。”

    “时间不早了,”黄支队说,“各项检验和调查的结果夜里才能出来,你先休息吧。”

    躺在宾馆的床上,现场的情景在脑海中一幕幕呈现。突然,被水枪冲倒的大衣柜的样子闪入我的脑海里。

    “不对啊,衣服、被褥怎么会在大衣柜下?”我自言自语道。我仿佛想起白天现场勘查的时候,发现大衣柜的下方好像压着衣服和被褥。总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头的地方,可是不对头的地方在哪儿呢?

    想着想着,我就睡着了。

    因为有心事,所以我起了个大早。专案组会议室正在汇报昨天一天的工作情况。

    “经比对俞婉婷平时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,确证死者系俞婉婷。经过对俞婉婷的心血进行毒物化验,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致死或致晕的可能。通过对现场多处多点位提取的灰烬进行理化检验,可以判断现场有多处起火点,但是没有助燃溶剂。也就是说,凶手杀人后,在超市里多处可以燃烧的货物上点火,导致大火。”云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汇报道。

    “可是再多处点火,也不需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啊。”我说,“我们法医判断,死者死后至少半小时以上,现场才点火。”

    “凶手在做什么呢?”黄支队说。

    “另外,”我说,“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晕的可能,通过法医检验死者头部损伤也不至于致晕。那么,死者为什么会在清醒状态下,保持一个固定不动的姿势,让凶手来敲击她的头部?还有,凶手是如何一边掐压死者的脖子,一边用钝器打击死者的头部?”

    “骑在她身上,一边掐脖子,一边打。”有侦查员说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。”我说,“我们知道,手指接触颈部,只会留下小片状出血,手掌接触,才会留下大片状出血。经法医检验,死者颈部两侧的肌肉都可见大片状出血,说明是有两个手掌同时掐住死者的颈部两侧,压闭气管和颈动静脉,导致窒息死亡。这个时候,凶手没有其他多余的手去打击死者头部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可以肯定是同时形成两种损伤呢?”

    “因为两种损伤都有明显的生活反应,额头部的损伤也只有死者颈部被压住,头部位置相对固定的时候,才能形成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这时候,负责对刘伟进行外围调查的民警推门进来,说:“刘伟的嫌疑排除了。”hf()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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