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商誉溢价-《重回80当大佬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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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面对顾骜的回复,三井寿司笑道:“我当然看完了——你们当时报的,是未来5年内累计销量5套以内的,都按150万美元保底收取。满5套以上,按每套30万美元。满10套的,按25万美元。一直要到30套以上,才会降低到15万一套、50套10万美元一套——

    你觉得这种销量可能么?未来三年全球市场的总容量,都不会有100套的,制氦机毕竟是一种小众工业装备。我们就算有了新技术,但没有跨国巨头的知名品牌,连20%都不可能抢到。你这是摆明了要至少收我们20万美元一套,让我们彻底无利可图了,你觉得合适么。”

    三井寿司说完,自然有唱白脸的人来捧哏。

    比如他就带了个负责生产部门的龙套一起来参加这场饭局,然后负责在那儿咋咋呼呼。

    提醒顾骜曰本企业是多么注重质量精益求精、人力资源政策又如何如何、成本多高,是真的亏本了,绝对不可能接受这种生意云云。

    顾骜只当是听笑话听听。

    对方说的确实是实话,但生意不是这么算的。

    顾骜笑着说:“觉得越卖越亏,那就少卖几套嘛,来150万美元保底不就好了,也亏不了多少钱,还能把贵社的招牌商誉打出去,从今天起,贵社就是全球第六家拥有制氦机技术的公司,也是全球第二家使用膜法技术的公司——这个宣传价值,还不值150万美元吗?”

    三井寿司脸色一僵:嘛蛋!不是说社会注意国家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商誉、什么叫品牌无形资产的吗?

    对面这个狗贼到底是不是社会注意国家来的?

    曰本酸素的法务代表兼资产评估师立刻精神抖擞、截住了顾骜的台词:“顾先生,您的算法有问题。我们只是引进技术,又不是以此技术为宣传,更没有利用贵司的品牌。这跟商誉得利毫不相干……”

    顾骜却一点都不担心:

    “偷换概念了吧,商誉得利,本来就是不用对方的品牌,才得利的——我就问你们,你们买下我们的技术授权后,如果制造出产品,肯在销售时在合同、产品上打上明示提醒:该产品使用了专利号为XXX的发明,专利所有权人:钱塘制氧机厂(中国)么?”

    “法律没有规定这种宣传义务!”法务龙套急了。

    顾骜:“法律当然没有规定,所以我们是在进行商务谈判嘛,我只是从这种类比,来证明你们所获得的远远不只是每台设备销售中的利润,还带来了额外品牌溢价。如果你们不愿意为这部分溢价掏钱,我方可以不卖啊。

    你们或许不知道吧,中国如今有多缺美元外汇。虽然我们继续按20万美元的毛利卖给美国能源部,后续可能他们不要了。但如果我们降价呢?80万不要按60万,甚至50万。

    即使我们亏钱了,只要能把人民币换成美元,国家依然会算我们的企业经营者政绩的。去年我们国内的电影制片厂,花了5万美元外汇引进了贵国电影《追捕》,在国内赚取了3000万人民币票房,但国家依然没有表彰创收单位,即使这3000万里大部分利税都上交国家了。

    因为在我们看来,花美元赚人民币,再多也不值得吹嘘。而花人民币赚美元,再少也值得嘉奖——你们现在还会觉得‘如果你们不买授权,我们自己也没处用’么?不,不存在的,只要我们打折降价,亏本倾销,创汇绝对比给你们授权更多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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