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政企分开-《重回80当大佬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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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外事局这边,理论上可以只“报备”,而不是“审批”——也就是说决定是企业自主做出的,无非做出后要通知上面一声。

    至于顾骜内心,他也是希望这事儿能成的——因为他搞出来的膜法制氦技术,商业寿命并不会太久,最多也就5年。毕竟‘膜’这个思路被启发出来后,法国人德国人都可以研究出其他功能性似是而非的膜配方,把他的专利绕过去。

    所以即使顾骜不卖授权,用不了多久这玩意儿也就淘汰了,还不如给曰本人发挥余热。

    (美法德是不会买的,因为他们本来就会制氦,顾骜的技术出现后,他们无非是继续用高能耗的旧办法造。而曰本人则是此前完全没有掌握这项技术,买了中国的授权就能从无到有,因此才相对肯花大价钱。

    这就好比本来就能考80分的人,是不肯为一本能考到90分的经验书花大钱的。而一个本来考59分的人,看到这本“必考90分”的经验书,就会狠狠氪金。)

    包处长也是知道政策的,所以听完顾骜的陈述后,很是随和地反问:

    “那这事儿,你希望局里管么?如果你暑假里想捞一次去曰本的机会,那我就给你批。具体看你自己对侃价有多大把握。毕竟自主权归企业之后,你可就没有个人立功受奖的机会了。”

    包处长这个态度已经非常好了,看起来完全就不像是在和下属说话,反而是一种面对智囊师爷的态度。

    显然是因为顾骜在伊拉克立的大功、让他也有了升迁的机会,因此投桃报李。

    顾骜本来是随口找的借口,还真没想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:“处长,我没明白你的意思,什么叫‘自主权归企业后,就没有个人立功受奖的机会’了?”

    包处长露出一个“年轻人果然还是官场经验不足”的自得微笑:

    “你这么想好了,比如现在你们卖一台制氦机,利润20万美金。如果是授权给曰本酸素也用这个技术,至少要收10万美金授权费吧?这样咱什么都不干,白拿10万块。曰本人也不至于白干,还剩10万利润。这样才最容易谈成。

    如果你对后续跟曰本人的谈判很有信心,觉得自己能谈出远高于10万美金一台的好条件,那么,让局里主导这个任务,超额部分就会算你的政绩,写进档案里的。

    如果你对这个谈判没信心,觉得10万都要不到,那还不如让厂里主导、局里只做备案。最后不管你谈得多烂,只要陈厂长觉得结果可以接受,你就不会留下污点。至于你们家的奖金,应该是不受模式影响的。关键看你的把握。”

    顾骜立刻就明白了——如今的国企,是赚了钱也没得奖励,赔了也没得惩罚的。相比还是作为政府部门的外事机关“KPI”比较严格。

    他当然对自己有信心,那就多管闲事一把吧。

    顾骜试探着请求:“那就麻烦处长了,这事儿还是局里主导、企业配合吧——不过我听林律师说,曰本人那边也不是催得很急,时间上能由我定么?我暑假里什么时候方便去曰本了,再问你讨文件吧。”

    顾骜暑假里还有很多事情想做,并不想屁股还没坐热,就直接再飞曰本。

    比如,他还想和马风、萧穗聊聊引进译制片的生意。顺带看看还有没有别的传媒产业发财机会。

    而如今1979年,最容易引进的就是曰本片了。顾骜这次去曰本,帮林国栋和陈厂长卖技术,只是一个借口或者说敲门砖,好让他有资格出国。

    重点是考察曰本的影视娱乐这些合作可能性,顺带拿着他从侯赛因总统那边弄来的资金,届时在香江注册壳子公司、居中赚钱。(当然还需要别人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。顾骜只能偷偷当股东,甚至让家人当股东)

    否则他才懒得为这种政绩不大、帮别人赚钱的事情多操心呢——政策规定的、允许发放给研发负责人个人的“技术授权费创汇奖金”,可是只占2%!就算加上团队奖励的二次分成,也最多3~4%。

    换言之,曰本人付给他10万美元一台授权费,他们家也才赚三四千美元,大头还是在为国家做贡献。

    包处长也看出顾骜有心弄点私活,不过他并不打算点破。

    顾骜已经算难得的好同志了,不违反国家政策,自己搞点私活,是完全可以理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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